城市園林綠化當前產業政策實施辦法
城市園林綠化作為城市基礎設施,是城市市政公用事業和城市環境建設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園林綠化是以豐富的園林植物,完整的綠地系統,優美的景觀和完備的設施發揮改善城市生態,美化城市環境的作用,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休息、游覽,開展科學文化活動的園地,增進人民身心健康;同時還承擔著保護、繁殖、研究珍稀、瀕危物種的任務。優美的園林景觀和良好的城市環境又是吸引投資、發展旅游事業的基礎條件。城市園林綠化關系到每一個居民,滲透各行各業,覆蓋全社會。園林綠化促進城市經濟和社會系統的健康和活力,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園林綠化事業的地位和社會需求將不斷提高。分析其內部結構,大致由以下幾方面組成:
1.公共綠地管理:包括各級、各類公園,動物園、植物園、其它公共綠地及城市道路綠比管理。
2.專用綠地管理:包括防護綠地,居住小區綠地,工廠、機關、學校、部隊等單位的附屬綠地。
3.園林綠比建設、養護管理:包括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施工、養護管理單位和隊伍。
4.園林綠化材料生產:包括為城市園林綠化服務的苗圃、草圃、花圃、種子基地等生產綠地管理及專用物資供給、保障事業。
5.園林綠化科研、教育、服務管理:包括園林綠化專業的科研、教育單位及園林內的商業、服務業單位。
城市園林綠化規劃、設計、施工、養護、管理、服務、生產、科研、教育等幾個環節,密切相關,互相銜接,在國民經濟中,形成了獨立的產業體系。同時又與城市規劃和市政、公用設施建設以及園藝、育種、植保、林業、氣象、水利、環保、環衛、文化、文物、旅游、商業、服務等項事業發展密切相關或相包容,又具有一定的綜合性,要同城市各項建設密切結合,協調發展。從總體上看,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具有為其它產業相人民生活服務的性質,是城市社會保障和社會服務系統中的組成部分,屬于第三產業。其中園林樹木、花卉和其它綠化材料的培育、養護同于種植業,有第一產業特點。園林綠化施工及專用設備材料制造,與建設業和制造業相似,有第二產業特點。
新中國建立后,城市園林綠化事業取得進展,但經歷曲折道路,近十多年來,在改革開放政策的指引下,得到新的發展。截止1990年底,全國467個城市共有綠地474613公頃。其中建成區園林綠地217601公頃,公共綠地57863公頃。城市綠化苗圃有13941.5公頃,為城市建成區面積的1%。年植樹量約1億株。平均每城市居民占有公共綠地3.9平方米,綠化覆蓋率平均為19.2%,建成區平均綠地率為16.9%。共有公園1926處,面積39084.2公頃,年游人量達99628萬人次。園林綠化系統內職工總數為202315人。1990年園林綠化事業全年的維護、建設、更新改造支出總計88979萬元,占城市維護建設總支出4.23%.我國園林綠化還比較落后,城市綠地率、綠化覆蓋率和人均公共綠地面積都較低,而且,園林綠地的綠化質量普遍不高,同世界發達城市相比差距懸殊。在此情況下,侵占綠地、改變現有規劃園林綠地性質的情況卻時有發生,對現有成果的鞏固和發展造成巨大 威脅。其主要原因是我國人口多,城市用地標準低,經濟和社會發展尚處于社會主義的初級階段,國家財力、物力滿足不了實際需要,加之對園林綠化作用認識不足,管理機構不健全,法規、政策不配套,影響了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和行業管理的實施。
植樹造林,綠化祖國是我國的基本國策。城市園林綠化是國土綠化的組成部分,受國家法律保障,列為政府的職責、公民的義務?!吨腥A人民共和國憲法》、《森林法》、《環境保護法》、《城市規劃法》和其它法律、法規都作出了加強城市園林綠化建設,保護綠地、 樹木的規定,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還作出了《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從法律上確立了城市園林綠化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地位。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發展,城市環境矛盾日趨突出,而園林綠化是城市生態系統中促進良性發展的積極因素,在創造優良的生產環境和改善人們的生存條件方面的作用是其它系統所不能代替的。所以,城市園林綠化是治理污染、提高環境質量必不可少的手段。中共中?quot;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建議“中指出”積極植樹造林,提高綠化水平,為人民創造清潔、優美的生活環境“和積極治理污染,使環境建設同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的任務。國務院于1991年頒發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暫行條件》中規定”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稅率為0%,體現了國家對城市園林綠化的重點支持政策。根據《國務院關于當前產業政策要點的決定》和國家計委《關于制定<國務院關于當前產業政策要點的決定>實施辦法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ㄒ唬﹫@林綠化是以
園林植物為主體,以占有土地為基礎的事業。將市區各類綠地同城市依托的自然環境,統籌規劃,形成有機的綠地系統,維護和改善城市生態環境,保護自然地貌,文物古跡,保證規定標準的園林綠化用地。努力提高園林綠化水平,創造適宜、優美的生產和生活環境,造福人民。
?。ǘ┘{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與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緊密結合城市建設、改造和各項建設工程,實行同步規劃、計劃、設計、施工、驗收,及時發揮投資的總體效益。園林植物依靠持續的養護管理,不斷生長、成熟,增長其功能和效益。不間斷的養護、管理是建設的繼續,保證養護管理的持續投入是事業維持所必須的。
?。ㄈ奈覈鴮嶋H情況出發,既要高瞻遠矚,根據城市環境治理、改善生態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規定園林綠地建設的規模和分布規律,制定長遠發展規劃,并留有余地;又要因地制宜,注重實效,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目標和分期的實施步驟。挖掘土地潛力,提高效率,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土地和空間,植樹綠化,開辟綠地。
?。ㄋ模?在目前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園林綠化體系下,要加強行業管理,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園林綠化知識,組織動員公民義務植樹,同時依靠法律的、行政的、經濟的手段,調動各行業和廣大人民群眾,共同搞好城市園林綠化的建設、養護、管理工作,實現綠化地市的目標,使全市人民共同受益。
?。ㄎ澹﹫@林綠化事業所產生的生態、經濟效益是社會的巨大財富。但是,這些效益不可能為園林部門直接收得,事業的維持和發展主要靠國家、社會的支持和政策上給予的某些照顧。園林綠化管理部門應利用有利條件,搞好經濟管理改革、提高維護保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合理地組織收入,減少國家的財政負擔。促進旅游資源開發,發展外向型經濟,組織園林技術和產品出口,努力增加收入。
?。┌l展園林綠化科學技術,依靠科技進步,用現代科學技術改造和武裝全行業。改變目前的以傳統方式、體力勞動、手工操作為主的落后面貌,提高全行業的效率。
二、規劃目標和發展序列
在“八五”期間,實現入均公共綠地5平方米指標的基礎上,規劃2000年城市綠化覆蓋率要達到35%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平方米以上,城市建成區綠地率達到30%,將城市一切可以綠化的地方部綠化起來,形成完整有機的綠地系統,搞好城市依托的大自然環境綠化。與此同時,擴大園林綠化職工隊伍,提高隊伍素質。
為實現上述目際,城市園林綠化應依據下列發展序列,執行產業政策,并作為各項經濟政策的導向目標:
——重點發展公園、街道綠化和城市依托的自然環境綠化。
——利用自然地貌,名勝古跡,搞好環境綠化和配套設施建設,提供人民游覽休息。
——發展植物園、動物園,搞好瀕危物種移地保護、繁育、研究,搞好科普宣傳教育。
——開發區和新建市區堅持按規劃標準建設綠地系統,同時在城鎮周圍、工業區周圍、工業區與居住區之間按標準建設防護綠地。
——新建住宅區和舊城改造,同步搞好綠化和建設配套公園。改善人民居住環境,為兒童和老年人提供休息和活動條件。
——新建和擴建項目,按各類規劃指標,同步建設好附屬環境綠地。
——發展園林綠化生產苗圃、花圃,實行科學育苗,培育優良品種、起行業引導作用。
——提倡結合城市近郊自然地貌,搞好綠化,廣植樹木,營造林地、林帶,改善城市依托的自然環境,改善城市生態。
控制建筑物、假山等非生物設施比例過大的園林建設。
堅決制止侵占城市綠地或占用規劃綠地搞其它建設項目。 詳見附件。
三、保障政策和實施措施
?。ㄒ唬┟總€城市都要制定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并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規劃綠地范圍內的土地,要嚴加控制,不允許隨意新建構筑物、建筑物或改作它用?,F有地不許任意侵占或改作它用。必須占用的須報上級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提出修改規劃,給予加倍補償。 通過行政立法和技術立法規定城市總體和各類用地園林綠化指標,各類功能區域的綠地率,作為編制城市園林綠化規劃的依據,促進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實現。各城市應根據不同的地理、歷史、氣候、人口條件和政治、經濟地位制定具體的指標和實施步驟。
?。ǘ┏鞘袌@林綠化建社要納入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1.對城市環境有重要影響的園林綠化項目,特別是城市依托的自然環境綠化系統工程,經過充分論證后,報請各級計劃部門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2.根據《環境保護法》中“城鄉建設應當結合當地自然環境的特點,保護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觀,加強城市園林、綠地和風景名勝區的建設”的要求,在安排社會發展和城市環境綜合治理計劃時,充分考慮園林綠化在城市環境治理和建設中積極、有效的作用,將其擺在應有的位置。
3.根據城市基礎設施穩定、協調發展的需要,各地方、各城市在城市建設維護資金計劃中按比例安排園林綠化的資金。其具體比例由各地方根據當地園林綠化的實際水平和城市環境建設的需要分別確定。
4.各城市財政預算應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園林綠化養護費用。各城市在安排園林綠化發展計劃時,應同時落實園林綠化養護能力和費用,避免盲目發展,無力維護造成的損失。
5.在制定城市旅游發展規劃時,應同時考慮城市風景園林和環境建設。建立旅游受益部門對提高風景園林價值和旅游環境質量給予補償的機制。
6.增加園林綠化科研、教育的投入,促進行業科學技術和職工素質水平提高,增加發展后勁。
?。ㄈ┏鞘薪ㄔO,公用、自用項目建設和改造都應按標準安排園林綠化資金,進行同步規劃、計劃、設計、建設、驗收,凡未能達到規定綠地標準的均應給城市綠化建設以補償。
1.道路、橋梁等市政建設項目,要會同園林主管部門,進行統一規劃設計,安排一定比例的綠地、林帶或行道側。由城市建設部門統——辦理征地、動遷。所需建設投資,統一納入項目的總預算內,交由園林專業部門組織實施。
2.新建居住區和成片改造舊城區時,居住小區的綠地面積一般不應少于占地面積的30%,居住區應另辟建公園。綠地建設投資納入住宅開發建設投資之內,一般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積造價的一定百分比提取。
3.機關、工廠、醫院和學校等一切企、事業單位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都應按標準規劃設計綠地,其投資納入項日建設汁劃。
4.城市規劃區內的鐵路沿線、站區及由水利部門管理的河渠、水庫、湖泊等濱水地帶的林帶及綠地,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及有關技術標準,分別由鐵路部門、水利部門進行建沒及養護管理。
5.工廠、企業及其它對環境有影響的設施應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環境保護的要求,負責營建防護林帶,并做好經常的養護管理工作。
6.在城市區內的解放軍營區,除按照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頒發的《軍隊綠化工作規定》進行綠化外,還要從城市的統-規劃和園林綠化要求。
7.依法批租給國內、國外、境外租賃者使用的土地,都要遵照有關法規規定的標準,建設綠地。
?。ㄋ模┴瀼貓绦腥珖舜笪鍖盟拇螘h《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決議》和國務院《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實施辦法》,各城市人民政府要發動群眾,植樹綠化,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把綠比城市的群眾運動深入持久地開展下去。
1.各臨街道建設單位可以承包單位附近一定范圍的公共綠地和道路建設和維護,作為該單位義務植樹的任務。
2.城市內沒有完成義務植樹任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繳納一定數量的綠化費,